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立局9月27日发布《关于优化调解南沙区房地产政策的关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决议摆设,更好满意住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安稳康健发展,进一步优化调解南沙区房地产政策,详细关照如下:
一、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考核购房资格。
二、对于项目可售(含已售)车位、车库数目凌驾本项目区划内房屋套数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商服类项目,在包管本项目区划内业主可购买或租用一个车位或车库的条件下,剩余可售车位、车库全面放开限购:
1。项目地皮用地性子为B类;
2。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一年以上;
3。项目已公开出售团体车位、车库半年以上。
本关照自2024年9月28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关照不同等的,按本关照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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